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及《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扶持资金兑现活动的通知》要求,近日,工商武清分局在全区范围内公布第一批商标扶持资金兑现办法,进一步调动企业创建品牌积极性,推动全区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据了解,此次奖励扶持对象主要是在今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并取得《商标注册证》的普通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取得马德里商标国际局注册证明、单一国家《商标注册证》、港澳台涉外注册证明的国际注册商标,经天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天津市著名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商标所属的区内企业或组织,须在11月15日至30日内,携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文件,到工商武清分局商广科进行申报(联系电话:022-29582692)。申报成功后,依据奖励标准,企业或组织可获得500元至50万元不等的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