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特点]
案件数量逐年递增。近三年来,该院受理案件数从2010年至今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增幅率均在100%以上。
1法院有罪判决率高,但轻缓刑多。虽然城关区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有罪判决的案件数占提起公诉案件数的92.9%。但由于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相对其他财产犯罪属于轻罪,判处不满三年有期徒刑及缓刑的就有30人, 占判决总人数88.2%,罚金大多也在5万元以下。
2商标侵权犯罪集中。在该院办理的34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 主要是侵犯商标专用权案。其中,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居多,占受案总数的90.6%、85.3%。
3假冒世界名牌、驰名商标成明显趋势。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一直是“山寨”产品的主要模仿对象,现实中,人们常以在同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的行为规避刑法的处罚。刑法所规定的,是那种在同一种产品上完全复制使用相同商标的行为,市场上称之为“高仿”,其实就是假冒。其中,烟酒行业是受害“重灾区”。涉及名牌烟草、酒水的制假售假行为一直比较泛滥,加之防伪技术不成熟,造假成本很低,在巨额利益的驱动下,制售假烟假酒类案件的涉案金额一直维持在高位并有持续上升的趋势。在该院办理29件商标侵权案件中,假冒烟酒知名品牌的多达13件。
4作案手段科技含量低。犯罪主体大都以简单的仿冒和假冒为主要犯罪手段,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法或对高科技领域的知识产权犯罪的较少。
5涉案金额较高,危害日益严重。在该院34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大部分涉案金额都在20万元以上,最高的达300余万元,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