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欧美发达国家版权体制的形成都用了上百年的时间, 而中国政府只用了短短30多年的时间,就走完了英国500多年、美国200多年的版权保护之路,在这么短的时间能达到这个水准,放眼全世界,恐怕只有中国才能做到。 ——王彬颖
“近10年来,中国的版权保护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可以说中国的版权保护水平已接近欧美发达国家,具备了国际水准。”这是9月1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在第五届国际版权论坛上接受《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出版报》等20余家中央级媒体联合采访时,对中国政府近年来在版权的创造、运用、管理、保护4方面所做出的努力给予的高度评价。
王彬颖谈道,早在2007年,国家版权局就与WIPO开展了“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的合作项目。当时的调研报告显示,2004年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9%,就业人数占全国总就业人数的5.6%;核心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0%。调研结果显示,中国版权相关产业初具规模,已经并将继续对国民经济产生较为显著的影响。特别是新技术、软件服务等产业已成为经济活动中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在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当时,中国的版权保护就已经接近欧美发达国家,具备了一定的国际水准。
在近10年里,中国的《著作权法》已经修改了两次,每次修改都是一次版权制度的完善。10年里,中国加入了几乎所有WIPO的有关版权方面的条约,其中2012年在中国缔结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尤为重要。这个条约的签署结束了表演者权利得不到完整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对完善国际表演者版权保护体系,推动世界各国文化产业健康繁荣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国作为第五个加入该条约的国家,本身就是中国版权保护已达到国际保护水准的标志之一。
回顾中国的历史,由于中国的文化和国情所致,对版权认识与很多国家不同。历代的中国文人大多都希望自己的作品广为流传,赠文赋诗成习,因此没有把版权当成私权,或是劳动所得来看待。但西方国家很早就认为版权是私权,使用他人作品必须先付费,后使用。要想改变中国上千年的传统观念,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情。
大多欧美发达国家的版权体制的形成都用了上百年的时间,而中国政府只用了短短30多年的时间,就走完了英国500多年、美国200多年的版权保护之路,在这么短的时间能达到这个水准,放眼全世界,恐怕只有中国才能做到。
也正是基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近年来所取得的成果和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今年WIPO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对此王彬颖表示,WIPO作为联合国16个机构之一,并不像很多国际组织那样在世界各地设置很多机构,截至目前,WIPO只在日本、新加坡、巴西、俄罗斯和中国5个国家设立了办事处。之所以在中国设立办事处,主要是因为中国的市场很大,对知识产权发展的需求高,目的是希望能进一步加深中国各相关知识产权部门与WIPO的更好合作。办事处的具体职能是,代表WIPO与中国的政府、企事业团体和用户保持更好的联络并为其提供服务。
不过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在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那么中国该怎样与国际接轨呢?对此王彬颖认为,互联网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针对版权的保护,同时涉及商标、专利、外观设计等方面的问题。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保护已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焦点,很多国家都在对此进行探讨和研究,但是由于它所涉及的范围很广、内涵很深,资金流量大,因此要想形成完整的法律保护体系,尚需一定时间,需要各国政府、知识产权界同仁的共同努力来实现。不过她提出,要想真正形成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至少有以下几点是必备的:首先,要有一套适合各个国家完整的立法。其次,在执法上要有完整的监督和执法制度,管理部门要简政高效。再次,要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变被动地进行保护为主动地尊重和维护。第四,媒体应该更加关注网络版权保护,因为媒体已经成为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媒体的关注和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报道会直接影响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解。